你覺你有三多(多吃 多喝 多尿 )的症狀,怕不知是不是患了糖尿病?
最好是去做個檢查,驗個血糖值才能確定~
看血糖值 判斷是否患病
作者: ◎記者李叔霖/專題報導 | 台灣新生報 – 2011年10月15日 上午12:01
糖尿病只是一個統稱,其中還分為很多種類型。嘉義基督教醫院糖尿病中心衛教師黃雅雪表示,糖尿病的分類包括第一型糖尿病、第二型糖尿病,以及妊娠性糖尿病,也就是孕婦懷孕時第一次發現糖尿病,分娩後又恢復耐糖狀況,若民眾口服七十五公克葡萄糖耐量試驗後,有些人可能會測出葡萄糖耐受不良。
所謂葡萄糖耐受不良是指有些民眾血糖雖然高於正常人,但仍然未達糖尿病的診斷標準,也就是介於正常人和糖尿病患者中間的人。在糖分從小便中排出時,通常會伴隨大量流失水分、電解質,促使細胞脫水,所以患者會出現尿多、口渴、吃得多、精神疲倦、身體體重下降等典型症狀。
衛教師黃雅雪指出,糖尿病患者的症狀不只是會出現典型症狀而已,有些人還會出現其他症狀,包括手腳麻、視覺模糊、皮膚傷口不容易癒合、女性會陰處搔癢等;但也有些人可能沒有感覺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。原則上,除了從症狀來發現糖尿病之外,診斷方式主要依據血糖值的高低來判斷是否患有糖尿病。
黃雅雪進一步指出,糖尿病診斷標準多半是以美國糖尿病學會的標準為主,若有診斷出現標準所描述的情況時,就可以診斷為糖尿病。第一,隨時測得的血糖是二百mg/dl(毫克/分公升)單位或以上,同時合併出現糖尿病典型症狀,像是多喝、多吃、多尿等三多症狀,以及體重下降等。
第二,空腹靜脈血糖兩次達一二六mg/dl(毫克/分公升)單位或以上;第三,空腹八小時後,給予口服七十五公克葡萄糖耐量試驗,經測驗後,兩小時的靜脈血糖是二百mg/dl(毫克/分公升)單位或以上。黃雅雪強調,糖尿病是一種慢性疾病,而且會影響人體很多個器官,所以糖尿病患者應嚴格控制飲食、使用適量的藥物、進行規律的運動等,以避免比糖尿病本身還更可怕的併發症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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